[民事] ► 重获100亿宗中财产的实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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최고관리자 작성일20-11-11본문
【重获100亿宗中财产的实例】
2014年联合9306原因无效注销所有权转移登记等
2015年联合8416(合并)原因无效注销所有权转移登记)
◈事件的摘要◈
委托人的宗中财产,由宗中代表伪造临时大会议事录后出售给了被告1。被告1将此财产已经设定抵押权给银行后,喝醉酒的被告2通过任意竞拍秩序将以上宗中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给被告3.,被告3又将以上财产的抵押权设定到金融机构的被告4.对此委托人以被告1-4为对象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注销请求的实例。
◈核心争议点◈
是否具备宗中财产处分的合法性,通过拍卖过户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注销,是否按照法定的价格处理了宗门财产(是否具有虚假的统政),等为中心争论。
◈判决要点◈
被告1至3应向原告(委托人)办理产权转移登记,被告4(金融机构)办理抵押登记及地上登记各注销登记程序。
◈启示事例◈
被告们欲采取任意拍卖程序的手段掩盖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瑕疵,但均被克服,追回100多亿元宗重财产的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