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刑事(无罪, 无嫌疑等)] ► 以食堂作为诱饵骗取钱财被起诉诈骗罪宣告无罪的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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최고관리자 작성일20-11-11본문
【以食堂作为诱饵骗取钱财被起诉诈骗罪宣告无罪的案例】
2018高端4145判决
◈事件的摘要◈
被告人表示在新设地铁站区间开设食堂的话由于食宿人员充分,会获得丰厚的利润来期满被害者们并收取了6000万韩元,实际被害者运营了食堂但被告人的实际角色变得很模糊成为争议点。
◈无罪判决的要旨◈
被害者们实际开了食堂,根据第三者的陈述,被害人帮助了受害者们的情况出现,虽然不仅是直营企业,就连转包企业也希望他们利用食堂,但是由于转包企业的选定上的问题,食堂没能正常运营的间接事实等综合起来,不能断定当时被告人完全没有让被害人经营食堂的意图或能力,因此被判无罪判决。